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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荣誉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24

石林风景名胜区建设发展的历程中,所付出的艰辛努力,不但在游客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也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1982年至今,石林风景名胜区获得的荣誉有:


1982年:获首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称号(国务院批准)


1992年:获“全国风景名胜区系统先进单位”称号


1993年:“全国旅游行业先进单位”称号


1994年:获“云南省旅游业先进单位”称号


1999年:获“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称号(中央文明办、国家建设部、国家旅游局批准)


1999年:获“云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称号


2000年:获“全国风景名胜区先进单位”称号


2001年:获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


2001年:获“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点)”称号


2001年:获首批“中国国家地质公园”称号(国土资源部批准)


2002年:获“中国旅游知名品牌”称号


2004年:获首批“世界地质公园”称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地学部批准)


2005年:中国石林国际火把节被国际节庆协会评为“IFEA中国最具发展潜力的十大节庆活动”


2006年:彝族撒尼语口传叙事长诗《阿诗玛》被国务院列入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国务院批准)


2006年:获“创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先进单位”称号


2007年:阿诗玛导游部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发)


2007年:获首批“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称号(国家旅游局批准)


2007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世界遗产委员会批准)


2007年:获“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治理工作十佳单位”称号(建设部批准)


2007年:获“最佳资源保护的中国十大风景名胜区”称号(建设部批准)


2008年4月30日:石林风景区导游组获得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全国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颁发的“巾帼文明岗”称号


2008年6月11日:被云南省委、省政府命名为“云南省文明风景旅游区”


2009年3月24日:被中央文明办、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授予“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荣誉称号


2010年6月:石林风景名胜区被国家旅游局确定为“国家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


2011年:石林风景名胜区被中国西部旅游产业博览会组委会确定为“中国西部最受公众喜爱的旅游景区”


2011年:石林地质公园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确定为“国土资源科普基地”


2013年:石林风景名胜区被全国首届中国最美地质公园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确定为“中国最美地质公园”


2014年:石林风景名胜区被中国旅游产业发展年会组委会确定为“2013“美丽中国”十佳旅游景区”


2014年:石林长湖自驾营地被中国旅游产业发展年会组委会确定为“2013中国自驾游宿营地TOP10”


2015年:石林地质公园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确定为“2015-2019“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称号”


2017年:被国土资源部、科学技术部确定为“国家国土资源科普基地”


2019年:被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评为“2019年游客最喜欢的云南旅游景区”


2020年:被中国旅游景区协会、世界文旅产业博览会组委会评为“自然风景先锋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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